一.本學期(112-1)抵免申請期間:(一)申請期間:112年9月11日至9月22日止。(二)申請程序:新生於入學後第一學期,開學後一週內,填妥「抵免學分申請表」,檢附學分證明 正本乙份,向所屬研究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及「學生抵免學分申請表」等相關文件下載,請參閱附件。